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市级民政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武财社〔2021〕632号)文件精神,市级下拨资金人民币400万用于汉阳区“互联网+居家养老”惠老服务项目。按照《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互联网+居家养老”建设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民政〔2019〕26号)文件精神要求,将其中350万元于2021年12月划拨给11条街道用于汉阳区“互联网+居家养老”惠老服务项目,现将2021年“互联网+居家养老”惠老服务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互联网+居家养老”惠老服务项目包括:
1.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2.汉阳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中的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完成后的服务补贴
二、项目内容
1、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方面
1)服务对象:为具有汉阳区户籍并居住在汉阳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低收入(含低保)失能(含轻度、中度、重度)家庭中的;低收入(含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市级及以上劳模、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中失能的;汉阳辖区个人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退休金水平、重度失能的;90周岁以上(含)的老人;百岁以上(含)的老人。
同时符合武汉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等相关服务补贴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其中一种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2)服务内容: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以虚拟服务额度的形式,充值到“汉阳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个人账户,采取对老人全额购买养老服务的方式来实施。申请入住或已入住养老机构的以及“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的符合条件的老人,补贴资金可用于支付养老机构或服务网点的护理费。开展集中就餐、上门送餐、居家助洁、个人洗浴、疾病预防、就医咨询、上门巡诊、陪诊等服务,对居家老人开展居家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及精神慰藉等“远程照护”服务包等服务。
2、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中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方面
1)服务对象:低收入(含低保)家庭中失能(含轻度、中度、重度)的;低收入(含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市级及以上劳模、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中失能的;个人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退休金水平重度失能的;90岁及以上老年人;百岁老人。个人退休金低于上年度武汉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00元/月)的失能老年人可列为可扩展对象。
由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家庭养老床位补贴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不得同时享受。该项经费仅用于家庭床位建成后服务费。
2)家庭养老床位建成完成后的服务内容:家庭养老床位建成后按照服务协议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和24小时紧急服务等。每日上门服务不少于1次,每月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医护人员上门服务不少于2次,服务信息在区级信息平台有详细记录。
三、项目周期
五年
1、资金额度
|
2021年度市级“互联网+居家养老”以奖代补资金拨付表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90岁津贴享受人数 |
需拨付资金(万元) |
|
1 |
建桥街 |
469 |
90 |
|
2 |
鹦鹉街 |
181 |
38 |
|
3 |
洲头街 |
128 |
26 |
|
4 |
晴川街 |
98 |
17.5 |
|
5 |
五里墩街 |
216 |
42 |
|
6 |
琴断口街 |
154 |
32 |
|
7 |
二桥街 |
232 |
45.5 |
|
8 |
永丰街 |
126 |
32 |
|
9 |
江堤街 |
85 |
18 |
|
10 |
龙阳街 |
43 |
7 |
|
11 |
四新街 |
12 |
2 |
|
小计 |
1744 |
350 | |
四、项目负责人
阮金环 王侬文
五、项目执行情况
该项目资金已划拨给各街道,由街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汉阳区民政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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