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采购衔接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预算单位、各供应商:

区财政局印发了《武汉市汉阳区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3年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3年版)”),为做好新旧实施方案的衔接及过渡工作,结合集采品目实施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推进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汉阳区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以下五个品目协议供应商的服务期执行至20231231日止,分别为:

1C18040102(财产保险服务中的机动车保险服务)

2C2312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3C23020000(会计服务)

4C23030000(审计服务)

5C23090100(印刷服务)

二、汉阳区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除以上五个品目之外其他协议供应商的服务期暂执行至2023331日止,41日后视汉阳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平台搭建情况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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