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及权属
为拟征收土地范围:汉阳区永丰街黄金口村,总面积0.0497公顷,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永丰街黄金口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为完善区域城市路网体系,加强区域间道路交通联系,推进周边地块开发利用,改善周边居民出行和生活环境,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永丰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将在拟征收土地所在村(社区)或者村民小组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权利人对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永丰街办事处提出复查申请。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组以及“http://www.hanyang.gov.cn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的“首页—部门信息公开—市属分支机构—武汉市汉阳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专栏内主动公开。本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特此公告。
联系人:钟昌新 联系电话:027-84793692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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