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汉阳区龙阳街汤家山村的集体土地0.5480公顷,并于2024年7月17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阳征土预公告[2024]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拟定汤家山村0.5480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s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公告指定的单位汉阳区龙阳街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在“https://www.hanyang.gov.cn/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的“地方部门平台链接—市属分支机构—规划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专栏内主动公开。
联系人:秦耀华 联系电话:027-84861592
联系人:龙行伟 联系电话:027-84800439
特此公告
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附图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4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汉阳区龙阳街汤家山村的集体土地0.5480公顷,并于2024年7月17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阳征土预公告[2024]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其中0.5480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龙阳街汤家山村(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为完善汉阳区市政管网系统,改善交通出行条件,满足道路周边居民的出行需求,促进城市建设发展,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本次征收地块位于龙阳街汤家山村范围内,该项目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5480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432万元/公顷,合计数额为236.736万元。
五、关于拟征收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本地块不涉及房屋拆迁。
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本地块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七、农业人口的具体安置途径
根据龙阳街汤家山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安置农业人口0人。
八、其他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按下列规定执行:
1、《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
2、《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武汉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武政规[2022]3号)
3、《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17号)
4、《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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