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阳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MB0X48944/2022-22185
  • 发文单位: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阳政办〔2022〕12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文时间: 2022-07-25
  • 有效性:有效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汉阳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22日   


汉阳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武汉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统筹推进汉阳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顺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需要,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据市级统筹指导、区级主体实施的工作安排,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思路,通过用试点探圈、配政策惠圈、强设施补圈、引服务入圈、拉企业建圈、为百姓扩圈,将便民生活圈打造成为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服务保障民生、推动便利消费及扩大就业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两年试点、三年推广”的要求,结合汉阳区实际情况2025建设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城区便民生活圈。通过构建便民生活圈、打造便民服务链、提升民生幸福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服务基本民生、促进消费升级、畅通城市经济微循环方面发挥较大作用

2021-2025年,我区共在11条街道15个社区建设便民生活圈。各年度建设任务目标如下:

——2021年,推进建设集聚式生活圈试点社区1个(江腾社区,属江堤街江腾广场商圈)、街坊式生活圈试点社区3个(金龙花园社区、百灵社区,属琴断口街武汉铁桥广场商圈,郭茨口社区,属江汉二桥街滨江万科里商圈);

——2022年,推进建设集聚式生活圈试点社区1个(汉沙社区,属永丰街大洋百货商圈)、街坊式生活圈试点社区1个(总港西岸社区,属四新街纽宾凯商圈);

——2023年,推进建设集聚式生活圈试点社区1个(五合里社区,属五里墩街万科未来中心商圈)、街坊式生活圈试点社区3个(西大街社区、钟家村社区、琴台社区、属建桥街汉商银座商圈);

——2024年,推进建设集聚式生活圈试点社区2个(陶家岭社区,属龙阳街保利水街商圈;建港社区,属洲头街复地海上海商圈);

——2025年,推进建设分布式生活圈试点社区3个(杨泗社区,属鹦鹉街世茂锦绣长江国金广场商圈;龙灯社区、华园社区,属晴川街融创1890商圈),全面完成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引导作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公共资源投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投资建设运营,提高便民生活圈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以人为本、保障基本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先满足居民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生活需求,关注年轻人时尚消费的同时,兼顾社区老年人等群体的特殊需求,充分体现便民利民惠民的宗旨。

(三)集约建设、商居和谐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盘活社区存量设施资源,避免大拆大建。保障新建小区商业配套,集中建设新增设施,提高设施使用效率。营造商居和谐的环境,做到商业环境与居住环境相协调,业态发展和居民需求相匹配。

(四)创新驱动、多元发展

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作用,推动商业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鼓励标准化、连锁化、特色化、智慧化、专业化发展,提供适合社区消费群体的多层次、个性化服务。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科学优化布局

1.编制专项规划。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要结合我区近期发展规划、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在参照武汉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区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该专项规划应明确便民生活圈商业网点规模、布局、业态结构和服务功能等,满足商居和谐、住宅和商业适当分离、商业设施和社区风格相协调、基本保障业态和品质提升业态相结合等要求。同时,区专项规划应与本区居民数量、消费习惯、经济水平等要素相适应,重点对城镇老旧小区、新建住宅区、城乡结合部小区加强商业网点布局,满足居民便民生活和日常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商务局

2.制定实施方案。制定便民生活圈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地区发展实际和不同社区商业发展形态,因地制宜制定便民生活圈商业设施建设、运营、服务和管理要求,明确设置规模、功能要求、配置标准、业态组合等。各街道要制定“一圈一策”,并组织社区深入调研居民需求,以居民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辖区便民生活圈建设接地气、有特色,居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道

(二)实施分类建设

1.补齐已建社区商业设施短板。对商业基础设施欠缺或老化的社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盘活分散的社区空间资源,因地制宜补齐商业设施短板、增加商业面积、提升设施水平,通过改造提升质量标准、环境卫生、服务品质;对商业发展基础好的社区,重点优化调整业态组合,加强新业态、新服务引进,拓展商业功能,提升服务水平。鼓励现有商业设施向社区商业中心转型,兼顾社交、文化、休闲等功能,形成不同的主题街区文化和特色文化,满足居民在家门口“一站式”消费需求。(牵头单位:各街道;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房管局、区商务局

2.加强新建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对新建居住区,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要求,坚持相对集中原则,重点建设社区商业中心、邻里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等综合服务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牵头单位:各街道;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建设局、区房管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

3.完善产业园区商业配套建设。推进产业园区向产业社区转型发展,支持工业园、物流园、高新园区等产业园区引入城市生活服务功能,建设集生产、工作、生活、休闲等于一体的多元配套设施,完善商业服务功能,满足产业人群生产生活需求,打造新型产城融合集聚区。(牵头单位:各街道;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

(三)丰富商业业态

1.配齐基本保障类业态。通过政府引导、企业经营、市场化运作等手段,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推动便民生活圈配齐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生鲜超市)、早餐店、洗染店、美容美发店、照相文印店、家政服务点、维修点、药店、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再生资源回收点等基本保障类业态,满足社区居民的一日三餐、生活必需品、家庭生活服务等基本需求。鼓励便利店、超市等网点采取“一点多用”“一店多能”等方式,在确保安全卫生的前提下,适度搭载维修、打印复印、家政预约等项目,提供多样化便民服务。(牵头单位:各街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

2.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根据社区发展基础和居民消费需求,引进知名品牌连锁企业,因地制宜渐进式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优先发展居民对生活品质提升最迫切需要社区养老服务、婴幼儿照护服务、特色餐饮、新式书店、运动健身等业态,促进商文旅融合,拓展社交化、特色化功能,满足居民个性化、多样化、特色化的更高层次消费需求。牵头单位:各街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3.提高品牌连锁覆盖率。按照社区发展基础和居民消费需求,积极引进知名品牌连锁企业。鼓励提供闲置资源和优惠政策,支持品牌连锁企业(便利店、药店、家政服务店、美容美发店等)进社区,发展智能社区商店(无人值守便利店、自助售卖机等)。鼓励小商店、杂货店、副食店自愿向加盟连锁发展,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各街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局

(四)引导规范运营

1.壮大市场运营主体。引进国内外知名社区商业运营管理企业,培育一批本土运营管理企业。鼓励街道社区与运营主体合作,发挥运营主体的商业运营能力和街道社区对属地商业网点的管理优势,探索“企业运营+社区管理”的合作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物业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邮政快递、前置仓等领域延伸服务,形成“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逐步实现便民生活圈的专业化、规范化运营管理。(牵头单位:各街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房管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支持“地铁+商业”运营模式。发挥武汉地铁优势,支持武汉地铁集团大力发展地铁商业,以交通站点为中心,整合利用地铁空间资源,引入商业服务设施,建设一批包含办公、商业、文化、休闲等功能的地铁TOD项目,打造匠心系列商业品牌,满足地铁出行市民的便利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各街道、区商务局

3.建立共商共管机制。发挥街道、社区、专业管理运营团队、物业、商户等多方协同作用,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诚信经营和守法意识,通过共建共管加强环境整治和自律规范。对于公共设施规划设施建设改造、促销活动、业态调整和引进等,要向居民了解需求、听取意见建议实现服务规范、商户共赢、居民满意的良性循环。鼓励社会力量在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下参与便民生活圈投资建设和招商运营。(牵头单位:各街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创新发展方式

1.推动便民生活圈数字化转型。引导社区实体零售企业与网络及电商企业合作,创建“实体店+小程序或APP服务平台,推广无接触交易、网订店取(送)等新模式。加快生活服务业数字化转型,鼓励社区商业主体建设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智慧门店,开展数字化营销活动,实现线上消费线下体验。支持运营主体构建智慧服务平台,推动接入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平台。(牵头单位:各街道;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中心

2.创建社区消费新场景。引导社区商业主体拓展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场景,支持在便民生活圈举办产品发布品鉴、小型线下推广会、创意集市等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个性化定制商品及服务,提升居民消费体验。加强商文旅消费跨界融合,深入挖掘社区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汉派文化特征的社区消费场景和主题文化街区。(牵头单位:各街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

3.推广智能自助设施应用。完善社区智能化设施建设,引导企业和街道社区联合,向便民生活圈引入智能快递柜、智能冷冻柜、无人值守便利店、自助售货机、智能回收机等智能设施设备和场所,提高社区商业设施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各街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房管局)

(六)增强服务能力

1.完善适老化服务。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便民生活圈建设改造一批充分兼顾老年人及特殊群体生活便利需要的无障碍服务设施。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做好助餐、采购等老年消费配供,及清洁卫生、医疗护理、紧急救援等服务。鼓励企业大力发展养老相关产业融合的新模式新业态,保留实体店铺面对面人工服务和现金、银行卡等传统支付方式,提供简便易行、满足老年人特点的服务方式。(牵头单位:各街道;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

2.强化公共服务保障通过政府出资、国有控股或者持股等方式,增强便民生活圈公益性网点建设,提供满足居民基本需求的平价或者微利商品和服务。鼓励社区配置老年大学、青少年空间、社区阅览室、文化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实现社区党群、民政、文化、办事、生活等服务的集成共享。牵头单位:各街道;责任单位:区国资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大数据中心)

3.探索应急保供新路径。落实平战结合要求,以社区为管理载体,充分发挥便民生活圈内多业态集聚的优势,建立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保供体系,成立应急保供队伍,健全应急保供机制。鼓励各类生活必需品市场主体特别是品牌连锁企业、菜市场加快转型,不断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广泛采用无人零售、无接触配送、无感支付等手段配送基本生活物资。(牵头单位:各街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先行、考核评估(202110-202212月)

2021年启动首批3个便民生活圈(涉及4个社区)试点建设,2022年重点推进2个便民生活圈(涉及2个社区)试点建设。市领导小组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按照《试点地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评估指标》,对我区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情况进行预验收,在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形成全市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自评工作资料。商务部等12国家部委2022年开始,组织对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进行验收评估、适时推广。

(二)分类实施、全面推广(20231-20256月)

按照“两年试点、三年推广”的要求,借鉴首批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经验,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分步骤、分阶段对全区便民生活圈进行全面建设改造,实现便民生活圈全覆盖。

(三)总结评价、巩固提升(20257-202512月)

全区相关部门将便民生活圈建设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亮点成果等形成工作总结报区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总结经验,完善推进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提升便民生活圈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水平,促进消费升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汉阳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商务、区发改、民政、财政、人资、规划、建设、城管、房管、文旅、卫健、国资、税务、市场监管、大数据等部门单位及各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联合推进便民生活圈试点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组成工作专班,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

各部门围绕促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根据部门职责,结合我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广泛调研,深入研究并出台支持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专项政策,报区领导小组汇总后印发,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形成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政策合力。对通过商务部等12部委考核验收的国家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除了按规定上级对每个生活圈给予100万元人民币奖励外,区级再配套奖励25万元人民币;对通过省商务厅等12部门考核验收的省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除了按规定上级对每个生活圈给予50万元人民币奖励外,区级再配套奖励15万元人民币。以上奖励对象均为试点便民生活圈所在街道。对便民生活圈中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托育专项补助,优先推荐市普惠托育项目投资补助。

(三)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优化便民生活圈小微企业、连锁企业开办服务,推广电子证照应用,简化社区店铺开业程序,装修施工、招牌设置实行备案承诺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照信用等级对商户进行分类,实施优胜劣汰、奖优惩劣,引导商户提供规范优质服务。保障便民生活圈各类商业网点的食品安全、维持价格稳定。维护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四)完善统计评估

完善关键指标统计制度,对便民生活圈的店铺数量、网点增长情况、从业人数、服务人口、居民满意度、连锁店占比、带动就业、建设改造投资额等指标进行统计,加强跟踪服务。引入第三方机构,按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评估指标,对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情况进行预验收,确保试点工作进度。

(五)夯实工作基础

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工作专班,安排专人,重点摸清商业网点底数以及社区人口结构、收入水平、消费习惯、食品安全需求等,结合我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各便民生活圈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等。应及时总结建设中的好做法、新模式,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通过举办现场会、媒体宣传等方式,宣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作用意义。

附件:1.汉阳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

2.汉阳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任务分配表

3.试点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评估指标(试行)

4.《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名词解释


    附件1:

汉阳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名单

组  长:张  斌  区委常委

成  员:陈  琴  区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杨雯娟  区商务局副局长

叶方斌  区发改局副局长

李  冕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  芹  区财政局三级调研员

杨传文  区人力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王  硕  区建设局副局长

远盛  自然资源和规划汉阳分局副局长

胡  敏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王传江  区文化和旅游四级调研员

盛会兰  区卫生健康局二级调研员

张  驰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戴  军  区房管局总工程师

陈  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诗敏  区税务局副局长

陈  杰  区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金  燕 晴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卢建权  建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熊  贝  鹦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董  欣  洲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娟  五里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  祯  人大琴断口街道工委主任

戴伟思  江汉二桥街办事处副主任

胡  娟  永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  莉  江堤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胡  涛  龙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可  四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及处理相关事宜。


附件2:

汉阳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任务分配表

序号

街道

2021年试点

2022年试点

2023

2024

2025

1

晴川街





龙灯社区、华园社区

2

建桥街



西大街社区、钟家村社区、琴台社区



3

鹦鹉街





杨泗社区

4

洲头街




建港社区


5

五里墩街



五合里社区



6

琴断口街

金龙花园社区、百灵社区





7

江汉二桥街

郭茨口社区





8

永丰街


汉沙社区




9

江堤街

江腾社区





10

龙阳街




陶家岭社区


11

四新街


总港西岸社区





附件3:

试点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评估指标(试行)

评估对象

评估指标

指标要求

得分

备注

试点区

100分)

规划方案

30分)

试点区制定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10分。



每个生活圈有子方案,一圈一策,明确项目清单、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得20分;每缺少一个生活圈子方案扣5分;未落实一圈一策不得分。



工作推进(40分)

实行区长负责制,成立领导小组(文件),多部门共同推动,有记录和纪要的,得10分。



开展摸底调查,摸清有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调什么,有摸底调查问卷和调查报告,得5分。



每季度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有记录或纪要),每次得2.5分,共10分。



按月报送工作进展(总结)的,得15分;未及时报送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政策保障

30分)

出台区级支持政策(用房、金融、就业、税务等),各部门形成政策合力,能惠及生活圈经营主体和居民,得10分。



出台区级财政支持政策,支持金额达到市级奖励金额100%以上的,得20分;达到市级奖励金额50%以上的,得15分;其他财政支持政策,得10分;无财政支持政策不得分。



试点便民生活圈

200分)

基础设施

40分)

商业面积达标,5000-10000平米得10分,10000-20000平米得12分,20000-50000平米得15分。



商业网点沿居住区主要道路布局,交通便利,得5分;路面和立面整洁,无破损无坑洼,得5分;区域市容环境好,无污水外流、乱堆乱建等现象,得5分。



设置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导视图,标记功能区块和主要网点位置信息,统一建设标志的,得10分。



业态配置

70分)

配齐12种基本保障类业态[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生鲜超市)、早餐店、洗染店、美容美发店、照相文印店、家政服务点、维修点、药店、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快递公共取送点)、再生资源回收点等,含一店多能、一点多用],得36分;每缺一项业态扣6分,扣完为止。



配置3种以上品质提升类业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特色餐饮店、蛋糕烘焙店、新式书店、运动健身房、幼儿托管点、培训教育点、旅游服务点、保健养生店、鲜花礼品店等]9分;每缺一项业态扣3分,扣完为止。超过3种业态每增加一种得3分,满分15分。



开展商业网点业态和数量统计,品牌连锁店占商业网点数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得10分。



运营管理

30分)

有统一运营管理主体(企业管理或社区管理),管理制度健全,得10分。



建立街道社区、政府部门、居民、市场主体、物业公司等共商共管机制,每月召开联席会议,运行有效(有会议记录和照片),得10分。



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生活圈居民满意度达90%以上,得10分。



创新发展

40分)

有数字化智慧服务平台(小程序或APP),能为周边居民提供线上线下服务的,得5分。



培育或引进“老字号企业”门店、已认定的首店、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体现社区文化底蕴和创新发展业态门店的,每家得3分,满分15分。



创建消费新场景,每开展一次创意集市、互动体验类活动,得2分,满分10分。



引入智能信包箱(快递柜)、自助售货机、“24小时便利店”等智能服务设施,每项得2分,满分10分。



公共服务

20分)

新建养老设施、养老业态,增加养老供给的,得7分。



社区整合生活圈商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社区党群、民政、文化、办事、生活等服务集成共享的,得7分。



以社区为管理载体,建立生活圈应急保供机制的,得6分。



加分项

工作经验被商务部宣传推广加5分,国家级媒体报道加3分,省级领导点名表扬或省级主流媒体报道加2分,市级领导点名表扬或市级主流媒体报道加1分,满分10分。



减分项

各级曝光营商环境较差的(包括省市会议点名、省市领导批示、巡查发现问题等),每发生一次,扣1分。



合计



备注:1.根据试点区评估指标对区整体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试点便民生活圈评价指标分别对每个生活圈进行评估;

2.各区总分=(试点区评估指标得分+各试点生活圈评估指标平均分)+加分项得分-减分项得分;

3.总分换算成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分以上为合格。


附件4:

《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名词解释

一、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伴随社区商业发展而产生,是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服务半径为步行15分钟左右的范围内,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消费和品质消费为目标,以多业态集聚形成的社区商圈。

二、基本保障类业态。满足社区居民一日三餐、生活必需品、家庭生活服务等基本消费需求的业态,主要包括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早餐店、洗染店、美容美发店、照相文印店、家政服务点、维修点、药店、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快递公共取送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前置仓等。

三、品质提升类业态。满足社区居民休闲、健康、社交、娱乐、购物等个性化、多样化、特色化的更高层次消费需求的业态,主要包括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特色餐饮店、蛋糕烘焙店、新式书店、运动健身房、幼儿托管点、培训教育点、旅游服务点、保健养生店、鲜花礼品店、茶艺咖啡馆、宠物服务站等。

四、发展形态。便民生活圈的商业设施由于历史沿革、地理条件、发展基础等原因,呈现不同的发展形态,主要包括:

(一)组团式或集聚式。以一个或多个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等综合性商业设施为核心,零散商业网点为补充,满足社区居民及部分流动消费者生活消费需求的商业发展形态。

(二)街坊式或街区式。沿社区周边道路相对集中配置商业设施,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消费需求为主的商业发展形态。

(三)分布式或分散式。受客观条件限制,利用分散的社区商业设施建设便民网点的商业发展形态。

五、类公益性商业设施。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具有类公益性或市场失灵、微利薄利的业态,可由政府协调推动解决,明确具体支持政策,采取政府出资、国有控股或持股方式,提供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平价或微利商品和服务的流通基础设施,在保障基本生活、稳定市场价格、应急保供等方面发挥作用,例如:便利店、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维修点、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快递公共取送点)、养老或托育站点等。具体目录或清单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注:以上名词解释来源为《商务部办公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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