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办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各项要求,遵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基本原则,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更新相关信息,同时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了市民对政府工作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无行政许可事项处理决定,无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处理决定,行政事业性收费为0。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历史累计) |
规章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共收到7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份为自然人申请,1份为商业企业法人申请。其中3份因区政府办公室不掌握申请人所申请的公开信息内容无法提供,2份为重复申请不予处理,其余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回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1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1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2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6 | 1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泛、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深化等。2022年,区政府办公室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基本原则,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内容,及时敦促相关职能部门多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形象化、口语化、多元化解读,使人民群众听得懂、记得牢、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区人民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2件。新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1件,上年度结转1件,其中自然人21件,商业企业11件;邮寄申请26件,占比81.2%,当面申请6件,占比18.8%。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区政务服务及大数据管理局已全部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承办完结,无结转下年度。
2021年度,区人民政府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行政复议有1件,结果维持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行政诉讼有1件,结果维持1件。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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