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关于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序号33整改销号-公示


一、反馈问题

把湖泊保护摆到更高的位置,严厉打击填湖、占湖、围湖行为,持续做好退垸还湖等相关工作,系统推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工作。

二、整改目标

严格执行《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切实做好湖泊保护工作,加大对填湖、占湖、围湖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推进退垸还湖工程建设,积极抓好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工作,逐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  

三、整改情况

根据河湖长制的要求,依法划定湖泊管理和保护范围,推进湖泊水域岸线勘界定桩。目前辖区墨水湖、龙阳湖、月湖、莲花湖4个湖泊蓝线范围及湖泊保护区范围界桩已埋设完成。全力落实违法填湖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对涉湖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露头就打”,持续保持违法填湖高压打击态势。坚持日常巡湖每周对辖区内湖泊至少巡查一遍坚持有诉必查,违法填湖查处率达100%对于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级明确职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联动保护机制,共同做好湖泊保护工作。

全面完成湖泊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制定并颁布《汉阳区湖泊保护总体规划》、《汉阳区湖泊保护详细规划》。辖区湖泊退垸还湖工作已列入湖泊保护规划,制定《汉阳区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将退垸(田、渔)还湖工程列入2020年汉阳区城建计划,推进落实,组织实施,目前我区退垸还湖工作基本完成。

全面加强对涉湖许可工程的监管力度,做好每月水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记录。我区2017年完成辖区退养湖泊的三网拆除工作。

加强湖泊污染源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对辖区涉水企业进行环境综合执法监管,严查污水偷排,偷放问题。定期对辖区湖泊开展日常性水质监测,下一步,继续加强巡查力度,加大执法监管力,杜绝发生水体污染事件。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

联系电话:84468629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202211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区长信箱

意见征集

问卷调查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区长信箱

意见征集

问卷调查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