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3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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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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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阳常任〔20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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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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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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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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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常任〔2019〕4号——关于杨红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文单位:区人大 时间:2019-03-21 17:51 【 打印 】 【 下载 】
决定任命:
杨红喜同志为汉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红文同志为汉阳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李执同志为汉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刘汉华同志为汉阳区民政局局长;
吴重远同志为汉阳区司法局局长;
易雄才同志为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许才勇同志为汉阳区水务和湖泊局局长;
谢兴同志为汉阳区商务局局长;
徐丽同志为汉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邱积国同志为汉阳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汉光同志为汉阳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旭同志为汉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文革同志为汉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龚延瑛同志为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柴劲松同志为汉阳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局长;
刘平华同志为汉阳区教育局局长;
方丽同志为汉阳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
彭连生同志的汉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职务;
顿大祥同志的汉阳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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