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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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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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阳常任〔201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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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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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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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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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常任〔2018〕11号——关于戴伟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文单位:区人大 时间:2019-03-21 17:42 【 打印 】 【 下载 】
任命:
戴伟思同志为汉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军同志为汉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蔡威、陈汉明、李玲、赵祯同志为汉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丽娟、虞志鹏、刘志新、黄宣传同志为汉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朱斌、李明红、程德、吴克云同志的汉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玉芳、舒畅、张美英同志的汉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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