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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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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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阳常任〔2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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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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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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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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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常任〔2018〕2号——关于余加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文单位:区人大 时间:2018-03-28 11:10 【 打印 】 【 下载 】
任命:
余加铭同志为汉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处级);
王顺年同志为汉阳区人大常委会建桥街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玲同志为汉阳区人大常委会鹦鹉街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丽娟同志为汉阳区人大常委会龙阳街工作委员会主任;
宋伟民同志为汉阳区人大常委会四新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施韦先同志的汉阳区人大常委会建桥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庆华同志的汉阳区人大常委会鹦鹉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董传胜同志的汉阳区人大常委会龙阳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魏世友同志的汉阳区人大常委会晴川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舒畅同志的汉阳区人大常委会洲头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袁耀云同志的汉阳区人大常委会龙阳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翔同志的汉阳区人大常委会建桥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胡曙珍同志的汉阳区人大常委会鹦鹉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柳继宁同志的汉阳区人大常委会琴断口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罗国兰同志的汉阳区人大常委会江堤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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