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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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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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阳常任〔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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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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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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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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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常任〔2017〕3号 —— 关于王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文单位:无 时间:2017-03-11 16:34 【 打印 】 【 下载 】
决定任命:
王峰同志为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叶平同志为汉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纪勤同志为汉阳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施惠芳同志为汉阳区教育局局长;
张明东同志为汉阳区监察局局长;
刘汉华同志为汉阳区民政局(区老龄办)局长(主任);
顿大祥同志为汉阳区司法局局长;
张斌同志为汉阳区财政局局长;
邓新民同志为汉阳区人力资源局局长;
涂世平同志为汉阳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胡红胜同志为汉阳区建设局局长;
杨明生同志为汉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交通局)主任(局长);
易雄才同志为汉阳区水务局局长;
谢兴同志为汉阳区商务和旅游局局长;
刘明祥同志为汉阳区文化局(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区版权局、区体育局)局长;
邱积国同志为汉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周玉聪同志为汉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高琴同志为汉阳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张高同志为汉阳区审计局局长;
彭连生同志为汉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龚延瑛同志为汉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汉光同志为汉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芳同志为汉阳区统计局局长;
王辉友同志为汉阳区园林局局长;
李执同志为汉阳区民防办公室主任;
熊建刚同志为汉阳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主任。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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