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取得硕果累累

rn  今年9月底至11月底,市节能办和市节水办联合开展了2016年度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考核验收工作,组建验收评审小组,对全市参与创建的包括武汉市体育局、洪山区财政局、江汉区发改委、武昌区水务局、武汉市第十五中学、武昌区回民小学以及花桥小学在内的31家单位进行了验收,并按照要求现场评分。验收单位都认真完成了相关的创建工作,达到创建指标,圆满完成了任务,得到了评审小组的一致好评。
rn 公共机构节水工作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4年起,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水办组织开展了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把建设节水型单位作为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的重要内容,建成一批“制度完善、宣传到位、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的节水型单位,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截止至今年,全市已经有53家单位成功创建成节水型单位,我们的节水队伍也越来越壮大。
rn 验收小组成员逐一走访了参与创建的31家单位,现场考察了单位的用水器具设施和用水管理制度。不少单位在创建的过程中制定了切实的节水管理制度,完善了用水计量,改造了老化的地下管网,更换了节水型器具,提高节水器具的普及率,许多单位的年节水量都有了较大的提升。
rn 创建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发掘了不少节水亮点和潜力,如武汉市体育局在游泳馆安装了用水循环装置,还使用智能IC卡来控制洗澡时间,运动场的绿化地也全部装备了喷灌系统进行浇水;花桥小学利用自身特点,加大对在校学生的节水宣传工作,将节水意识渗入学生脑海,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而武汉市第十五中学和武昌区回民小学更是加强用水器具的维护,及时更换存在漏水隐患的地下管网,定期检查内部用水计量情况。
rn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的创建工作能有效地带动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改造,引导全社会提高节水意识,为建设海绵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做出贡献。市节水办也会继续加强与市节能办的合作,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帮助和指导单位进行创建,号召更多的单位加入到我们的节水行列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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