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5日我局收到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反映我区的武汉艳阳天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王家湾店采购使用的生姜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2022年6月28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当事人武汉艳阳天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王家湾店采购使用的生姜进行抽样检验,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被抽检的生姜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噻虫胺标准指标≤0.2mg/kg,实测值为0.80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了《检验报告》(NO:(2022)ZXC9-00080)。
二、2022年7月28日我局将检验报告送达武汉艳阳天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王家湾店,启动核查处置,责令该店查找问题原因。
三、该店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已对该公司予以了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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