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0X48944/2022-08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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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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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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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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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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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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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油条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文单位: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3-08 09:56 【 打印 】 【 下载 】武汉市汉阳区利发早点店油条铝的残留量项目检验不合格。
(一)2021年9月30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市汉阳区利发早点店经营的“油条”(加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进行监督抽检,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抽样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100mg/kg,实测值为82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号:NO:(2021)ZXC5-00406)。
(二)2021年10月15日我局将检验报告送达武汉市汉阳区利发早点店,启动核查处置,责令该店改正。经调查,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由于该店涉嫌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我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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