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养老机构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意外伤害险、2020年养老护理员持证一次性奖励及岗位补贴三项目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1.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
2.养老机构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意外伤害险
3.养老护理员持证一次性奖励及岗位补贴
二、项目内容
(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
根据《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通知》(武民办﹝2021﹞5号)文件要求,新建及运营的养老服务设施通过第三方核检,按标准提出补贴申请,具体标准如下:
1.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
(1)建设补贴。对依法进社会办非行登记的营利性养老机构集中护养型床位,属自有产权用房兴建的,按照8000元/张的标准给予建设补贴;属租赁用房兴建的,按照5000元/张的标准给予建设补贴。补贴按照40%、30%、30%的比例分3年拨付。
(2)运营补贴。对运营正常、年检合格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依照老人实际入住床位数,按照200元/张/月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其中服务于失能老年人,按照300元/张/月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2.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及运营补贴
(1)建设补贴。新建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站)按照15(9)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2)运营补贴。运营合格的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含“互联网+居家养老”中心辐射式、社区嵌入式服务网点)、站,服务满12个月享受年度运营补贴,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站)11(5.5)万元/年;对于部分月份没有正常开展运营的,按照月份申请。
3.“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一次性建设补贴
新建、改建的“互联网+居家养老”中心辐射式(社区嵌入式)服务网点,经验收合格后,按照其用于室内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费用50%的标准,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5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二)养老机构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意外伤害险
1.养老机构床位险。按照《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每张床位按照138元/张标准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市、区财政和养老机构各承担三分之一经费。
2.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场地意外伤害险。按照《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场地意外伤害险和通知》要求,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1500元/年/场地标准购买场地意外伤害险。
(三)养老护理员持证一次性奖励及岗位补贴
按照《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护理员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民政〔2018〕16号)要求,对已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我市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给予持证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养老护理员高级技师5000元、技师3000元、高级工2000元、中级工1000元、初级工500元。
三、项目周期
一年
1、资金额度
序号 | 项目类别 | 名称 | 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万元) | 备注 |
1 |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 | 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 | 187.5028 | |
“互联网+居家养老”网点一次性建设补贴 | 172.6072 | |||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一次性建设补助 | 30 | |||
2 |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 | 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险 | 7.59 | |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场地意外伤害险 | 6.75 | |||
3 | 养老护理员持证一次性奖励及岗位补贴 | 养老护理员持证一次性奖励 | 1.3 |
四、项目负责人
阮金环 王侬文
五、项目执行情况
已完成年度项目任务,支出390.11万元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支出13.34万元用于养老机构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意外伤害险,支出1.3万元用于养老护理员持证一次性奖励,执行率100%。
六、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1.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项目,进一步推进养老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功能、丰富养老服务内涵,着力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需求,方便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养老服务,“15分钟养老服务圈”日渐形成。
2.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项目,提高养老服务设施风险处置能力,规避运营风险,保障老年人养老场所活动及入住机构安全。
3.养老护理员持证一次性奖励项目,加强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了养老队伍稳定性和专业性,吸引了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护理工作。
汉阳区民政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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