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758
|
发文单位 |
区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无
|
主题分类 |
司法
|
发文日期 |
2012-03-13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文单位:区司法局 时间:2012-03-13 16:03 【 打印 】 【 下载 】
阳普办[2012]2号
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街、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提升社区建设和依法管理的水平,根据法治汉阳建设及“六五”普法规划的精神和要求,我区将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活动。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工作是法治汉阳建设的重要内容,将与法治街道、法治单位创建同检查、同考评。
现结合法治区和法治街道创建考评要求,制定民主法治社区创建考评标准(民主法治村创建参照此标准),请各街、管委会组织各社区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关联解读:
相关图片: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