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阳征土预公告[2023]01号

米粮村村民委员会、村民: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汉阳区永丰街米粮路(琴台大道-金色环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永丰街米粮村(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为完善区域城市路网体系,加强区域间道路交通联系,推进周边地块开发利用,改善周边居民出行和生活环境,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本次征收地块位于永丰街米粮村范围内,该项目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9474公顷,其中农用地0.1304公顷(耕地0.0769公顷),建设用地0.8165公顷,未利用地0.0005公顷。

四、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征收土地预公告下发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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