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0X48944/2022-0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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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汉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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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阳土征(转)预公告[202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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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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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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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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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转用)预公告 阳土征(转)预公告[2021]25号
发文单位: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汉阳分局 时间:2021-12-20 11:45 【 打印 】 【 下载 】汉阳区水务局:
为规范征地(转用)程序,加强征地(转用)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转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汉阳区四新片区储备地项目(L8地块)建设用地拟征地(转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地(转用)范围:汉阳区墨水湖南岸(详见附图)。
二、征收(转用)目的:改善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民居住环境,推动汉阳快速发展,该项目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三、征收(转用)土地现状:总面积 0.4853 公顷,其中农用地 0 公顷(耕地 0 公顷),建设用地 0 公顷,未利用地 0.4853 公顷。
四、本土地征收(转用)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转用)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本土地征收(转用)预公告下发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对拟征收(转用)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转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转用)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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