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阳征土预公告[2021]26号

太山寺村民委员会、村民: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汉阳区四新片区储备地项目(L12地块)建设用地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地范围:江堤街太山寺村(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汉阳四新片区L7、L8、L9、L10、L11、L12土地储备项目,旨在加强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居民居住环境,推动汉阳快速发展。该项目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 3.9350 公顷,其中农用地 0 公顷(耕地 0 公顷),建设用地 3.9350 公顷,未利用地 0 公顷。

四、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本征收土地预公告下发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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