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汉阳区区级“三公”经费情况的说明


2016年区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864万元,为预算控制数2,826万元的6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6年决算数66万元,超预算控制数59万元的12%2016年我区单位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赴外国考察学习交流,费用填报情况属实。2016年我区级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14个,共14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4.7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决算数46万元,为预算控制数408万元的11%。我区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国内公务接待和外宾接待管理要求。2016年区级部门单位国内公务接待811批次,国内公务接待8,416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2016年决算数1,752万元,为预算控制数2,358万元的7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472万元,超预算控制数300万元的57%,更新购置车辆36(主要是执法执勤用车和专业技术用车),车均购置费13万元。主要原因:区房管局、交通大队等公务用车购置实际费用,年初预算支出额过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1,280万元,为预算控制数2,058万元的62%,主要原因:我区继续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减少公务用车不必要出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一步降低。2016年实有车辆6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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