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阳区2014年财政收支决算的报告

一、2014年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14年区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94.2亿元,为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的98.4%,同比增长14.1%;完成区级财政收入38.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8%,同比增长17.9%;完成区级一般公共财政收入38.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8%,同比增长17.9%。作为全市绩效考核的重点目标之一,我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幅位列中心城区第一名,同时全口径财政收入增幅位列中心城区第三名,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圆满收官、科学收官的目标任务。

区级财政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各项税收收入(区分享部分)完成345123万元,为年预算346360万元的99.6%。

1、增值税完成36868万元(其中:营业税改增值税11092万元),为年预算36500万元(其中:营业税改增值税11000万元)的101%。

2、营业税完成108526万元,为年预算108000万元的100.5%。

3、企业所得税完成37788万元,为年预算37700万元的100.2%。

4、个人所得税完成5816万元,为年预算5800万元的100.3%。

5、城建税完成15149万元,为年预算15000万元的101%。

6、土地增值税完成78340万元,为年预算78000万元的100.4%。

7、契税完成46797万元,为年预算49710万元的94.1%。

8、其他各小税合计完成15839万元,为年预算15650万元的101.2%。

(二)各项非税收入完成44115万元(其中:基金收入13万元),为年预算43640万元的101.1%。

1、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18284万元,为年预算18200万元的100.5%。

2、罚没收入完成12298万元,为年预算12200万元的100.8%。

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6776万元,为年预算6800万元的99.6%。

4、排污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其他收入、基金收入等6757万元,为年预算6440万元的104.9%。

 

二、2014年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区级地方财政总支出40175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99353万元,基金预算支出2404万元),为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支出401000万元的100.2%。比上年下降8.27%。全年“三公”经费支出4044万元,同比下降27.4%。全年民生支出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为64.1%,比上年提高4.6个百分点。

区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分项目执行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726万元,为年预算54630万元的109.3%。主要是增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交通补贴和物业补贴以及部分社区新增电子监控系统经费等。

2、国防支出582万元,为年预算700万元的83.1%。主要是区民防办入库的易地建设费较少,支出安排相应也较少。

3、公共安全支出42206万元,为年预算37350万元的113%。主要是增加公安系统经费补助2000万元、公检法系统办案经费1600万元以及增加交通补贴、物业补贴和绩效奖经费增加部分及安保协管人员调增“五险一金”等。

4、教育支出57913万元,为年预算55500万元的104.3%。主要是拨付四新中学土地款6000万元和教育系统住房货币化补贴经费5700万元以及增加交通补贴、物业补贴1210万元等。

5、科学技术支出7620万元,为年预算4300万元的177.2%。主要是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科目中支持企业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3330万元转入科学技术支出科目%。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04万元,为年预算1900万元的105.5%。主要是拨付全民健身中心及三馆工程项目经费尾款100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35万元,为年预算41800万元的113.2%。主要是社区工作人员报酬标准提高增加经费332万元、社区工作者社保补助1040万元以及上级转移支付低保经费支出4000万元等。

8、医疗卫生支出25586万元,为年预算23500万元的108.9%。主要是结算上年和预拨中央和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152万元,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财政补助资金731万元,下达2013年第一批基层医疗卫生市级专项补助资金203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1700万元,为年预算1810万元的93.9%。主要是环保部门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4977万元,为年预算94080万元的101%。主要是安排城建计划21000万元,拨付锅顶山项目专项资金25000万元,四环线资本金2002万元,洗路经费1500万元,环卫临时工五险经费1450万元,垃圾二次转运经费1240万元,环卫运行成本增加,增拨环卫经费1200万元等。

11、农林水支出8359万元,为年预算8870万元的94.2%。主要原因是水务局汉阳江滩运行费用400未使用结转下年。

12、交通运输支出578万元,为年预算600万元的96.3%。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6831万元,为年预算33420万元的80.3%。主要原因是支持企业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3330万元转入科学技术支出科目同时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对企业扶持政策进行了清理,对支持企业的资金安排有所放缓。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224万元,为年预算1270万元的96.4%。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60万元,为年预算60万元的100%。

16、住房保障支出12130万元,为年预算11340万元的107%。主要是增加市下专款公共租赁住房支出和棚户区改造经费支出。

17、国债还本付息支出5799万元,为年预算5270万元的110%。主要是增加市政集团公司新区投资融资还息239万元和市政集团公司龙阳湖南路道路工程项目贷款还息288万元。

18、其他支出4723万元,为年预算10600万元的44.6%。主要是部分融资贷款本金到期未归还办理了续贷手续。

19、基金预算支出2404万元,为年预算4000万元的60.1%。主要是市下基金指标支出减少。

 

三、2014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区级地方财政收入389238万元(其中:基金收入13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676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结余178万元,基金预算结余658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和调入资金86734万元(其中: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342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74303万元,全年地方财政可用财力为408436万元。全年地方财政支出401757万元(其中:基金支出240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67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结余139万元,基金预算结余6540万元(主要为基金指标专项结转)。

 

四、关于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的措施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要求和本次“同级审”所提出来的一些问题及审计建议,下一步我们的工作措施是: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法学习,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执行新预算法这一“经济宪法”,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积极适应新常态下预算编制、执行、公开、绩效监督的新要求,一是部门预算编制要向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转变;二是预算执行由合法、合规、合理向效率、效益、效果转变,预算绩效要评估。三是由柔性监督向刚性监督转变。硬化预算支出约束,而硬化预算支出约束的关键在于不能随意开财政收支的口子。增强没有预算不能支出的意识,在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加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政策和措施,也不制定减少财政收入的政策和措施;必须作出并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应当在预算调整方案中作出安排,真正将法治预算理念作为根本遵循,体现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实际行动中。

(二)对“同级审”提出的问题制定相关措施,积极整改。

今年上半年,区审计局已对201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我们将按照审计部门意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落实,积极整改。一是税费收缴执法不到位的问题。针对税务部门税款缴库及税收政策落实到位的问题我们将协同区地税局完善征管机制,加强对地方税收的征管工作,规范税收征收缴库流程,将少征及延压征收的税款及时缴入金库同时督促该局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针对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截止目前我们已将在非税收入专户滞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全部缴入国库;在国资专户滞留的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已有部分缴入国库,余款下步将全部缴入国库。二是针对年初代编预算细化不及时的问题。我们将逐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及时分解年初代编的预算,尽量在规定时间前落实到位。三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我们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严格预算单位实拨资金账户设置,严格区分国库和专户的核算内容,清理实拨资金账户,将预算实拨资金账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并实行动态监控。四是未按要求压缩存量资金规模的问题。我局将在2015年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15】15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坚决消化掉2012年以前的上级转移资金,努力盘活2013年以后的存量资金,压缩资金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继续开展“三大行动”,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现代制造业培强”和“现代服务业壮大”计划,积极开展“三大行动”,继续加大对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培植新税源,保证重点税源企业的可持续增加。根据中央财政政策的取向,进一步调整财政性资金使用方向和结构,大力培植财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加强推进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的管理,加快推进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孵化器建设,引导原工业、商业地产发展为科技孵化器,形成企业“初创在孵化器,壮大在产业园”的接力孵化和培育模式。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配建廉租办公室、创业工坊、人才公寓,打造创业福地、创新高地。

(四)科学统筹各项财政资金,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加强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科学统筹各项财政资金,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和财政暂付款、暂存款定期清理和考核机制。定期对结转资金进行全面的清理,不再使用的要收回总预算。加强地方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拨付和管理工作。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财政各业务科室要认真审核各部门和单位的用款申请,对重点和大额支出项目,审核后要跟踪后续进展,尽量减少资金滞留;要及时下达用款额度并办理资金支付,对基本支出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支付,对项目支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对据实结算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引入预拨和清算制度;要把预算执行情况与下年度预算编制挂钩。做好预算执行的前期准备和项目储备,特别是要提前做好重大项目的准备工作,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

(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监督基础工程。

开展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目标体系及预算绩效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制定预算绩效评估办法,建立预算绩效评价库,建立起预算绩效评价的常态化机制。二是充实预算编制和审查监督力量。开展预算绩效监督,在人员结构、专业结构方面予以充实调整,同时挑选几家业务能力过硬的预算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建立起预算绩效评价机制,提升预算监督信息化、科学化水平。三是自觉接受区人大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按照预算法和区人大《加强区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办法》的有关规定,力争做到预算完整,公开透明,科学有序,执行有效,纪律严明。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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