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汉阳区区级 “三公”经费情况的说明

 

2015年区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437万元,为预算控制数3,861万元的6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5年决算数102万元,为预算控制数111万元的92%。2015年我区认真贯彻中央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继续加强出国团组审批和出国经费监管,切实降低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有所减少。2015年我区级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16个,共5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决算数115万元,为预算控制数745万元的15%。我区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国内公务接待和外宾接待管理要求。2015年区级部门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384批次,国内公务接待17,261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2015年决算数2,220万元,为预算控制数3,005万元的7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决算数275万元,为预算控制数375万元的73%,更新购置车辆17辆(主要是执法执勤用车和专业技术用车),车均购置费1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更新购置,除执法执勤和特种车辆外,其他一般公务用车原则上暂停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1,945万元,为预算控制数2,629万元的74%,主要原因:我区继续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减少公务用车不必要出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一步降低。2015年实有车辆66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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