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武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汉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际,特制定《汉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具体如下。
一、主动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中心以下信息:
(一)中心领导及分工情况;
(二)中心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三)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汉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nyang.gov.cn/)的中心分栏或相关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
二、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中心申请了解中心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前往中心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中心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见附件2)。
(二)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汉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在汉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
(四)中心暂不受理以电话、传真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有关问题的咨询。
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中心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中心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中心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中心办公室是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具体承办中心的政务信息公开事宜。
机构名称:武汉市汉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芳草路1号
邮政编码:43005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季节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27-84468410
电子邮箱地址:jiguanshiwu123@163.com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中心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自2021年12月23日执行。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汉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