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汉阳区月湖街由机关及下属 1 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0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 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汉阳区月湖街总编制人数43 人,其中:行政编制26 人,事业编制13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 人)。在职实有人数37 人,其中:行政编制27 人,事业编制 10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1 人)。
离退休人员 27 人,其中:离休 2 人,退休25 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08.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908.19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08.19 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4.74 万元,国防支出3 万元,教育支出2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0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85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3.52 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908.19 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 104.33 万元,增长 13 %,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491.10 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 7.38 万元,增长 1.5%,主要原因是:2014年新招录3名公务员。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233.81 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37.2 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0.09 万元。
(二)项目支出417.09 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 96.95 万元,增长30 %,主要原因是:环卫清扫经费、体制结算预算。其中:
1.纳入金库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项目减少 140 万元。
2.环卫清扫经费 项目86.20 万元。2014年创卫工作财政加大了投入
3.体制结算 项目150 万元。体制结算款以前年度是在区财政总预算中安排,未列入单位部门预算,2014年编入到单位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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