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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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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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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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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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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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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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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街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文单位:无 时间:2014-05-29 14:05 【 打印 】 【 下载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汉阳区翠微街办事处由机关及下属 1 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 个、自收自支事业你单位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汉阳区翠微街办事处总编制人数46 人,其中:行政编制 28 人,事业编制18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 人)。在职实有人数42 人,其中:行政编制25 人,事业编制17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1 人)。
离退休人员32 人,其中:离休 1 人,退休 31 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6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063.63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3.63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2.11万元,国防支出 3 万元,教育支出2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 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8.2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6.32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063.63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310.58万元,增长41.24%,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483.31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0.38万元,增长0.08 %,主要原因是新增招录公务人员。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50.48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6.72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新增招录公务人员。
2.商品服务支出35.75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0.89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新增招录公务人员。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7.08万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7.23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及事业人员医疗补助在2014年财政未纳入预算。
(二)项目支出580.32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310.2万元,增长114.83%,主要原因是:体制结算款以前年度是在区财政总预算中安排,未列入单位部门预算,2014年编入单位部门预算;清扫和城管工作经费是因2014年创卫工作财政加大投入。其中:
1.财政体制结算款2014年编入单位部门预算260万元。
2.清扫及城管工作经费141.9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30.2万元,增长27.04%,是因创卫工作财政加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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