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现将《汉阳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7日
汉阳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汉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时期,我区残疾人事业取得重大成就,区残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残联的指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不断深化“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以解决残疾人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大力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了汉阳区残疾人事业稳步发展,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各项主要指标。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100%,残疾人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超过预期性目标。52033人次接受了托养服务,新增残疾人就业624人,残疾人基本康复覆盖率100%,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94.95%,盲、聋、哑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段入学率达100%,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676户,组织残疾人参加文体活动累计达到10000人次,以曹一钢、杨慧莲为代表的残疾人志愿者团队在全国享有重大影响,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自强不息。
我区现有持证残疾人14717人,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一是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高,相当数量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还比较困难;二是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和就业质量还不高,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三是残疾人就业还不够充分;四是残疾人平等权利还没有得到充分实现,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五是残疾人的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残疾人公共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还不够高;六是残疾人受教育的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七是残疾人的组织管理、信息化程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等,这些问题有待“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统筹解决。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们要继续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团结带领残疾人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共建共享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深化“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大力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扎实推进了汉阳区残疾人事业稳步发展,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切实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激发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把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残疾人更加充分高质量就业,为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创造更好环境。
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着力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通过普惠性制度,保障残疾人公平待遇,通过特惠制度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解决他们的特殊困难和特殊需求,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坚持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完善社会帮扶机制,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解决残疾人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不断激发残疾人自身发展的能力。
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协同作用,强化残疾人事业人才培养、科技应用、信息化、智能化等基础保障条件,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
全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更加均等、便利、可及。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的残疾人服务体系。
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健全,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无障碍社会环境更加完善,我区残疾人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切实解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和特殊困难。
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在我区基本形成,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
残疾人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效益不断提升。
到2025年,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我区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相适应。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平等包容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充分享有平等参与、公平发展的权利,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专栏1“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 ||||
类别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收入和就业 | 1.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 | ---- | 与GDP增长基本同步 | 预期性 |
2.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 | 120 | 600 | 预期性 | |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6.残疾人养老保险参保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7.残疾人医疗保险参保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8.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9.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97.64 | >90 | 约束性 | |
10.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 94.95 | 90 | 约束性 | |
11.困难和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户) | 50 | 1067 | 约束性 |
(一)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巩固提升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
1.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易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对易返贫致贫残疾人及时给予有效帮扶。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持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帮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在扶残助残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协调各方面资源力量加强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
2.进一步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力度。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增发低保标准20%的保障金。推动与残疾人生活密切相关的低保配套政策逐步覆盖到低收入、支出型贫困残疾人家庭。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及时将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精神障碍患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助医疗保险后,个人及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自付费用,通过医疗救助给予补贴。
3.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开展残疾人长期照护服务。将重度残疾人照护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积极发展残疾人服务类社会救助,建立残疾人长期照护体系。继续巩固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骨干的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实现与儿童、老年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提供托养服务。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托养工作的意见》,完善托养机构评估机制。发展和支持公益性、专业化残疾人养老服务,接收符合条件的盲人、聋人等老年残疾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专业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
4.提高残疾人保险覆盖率和待遇水平。健全残疾人参保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做好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工作。落实低保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资助政策。落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灵活就业人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进行补贴等政策。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或长期护理保险报销范围。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享有低保待遇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住院,不设起付标准。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住院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0%。重度精神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为残疾人购买单个伤害、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推进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职工康复工作。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残疾人商业保险产品、财产信托等服务。
5.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优待政策。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实现全覆盖。落实为下肢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燃油补贴,残疾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给予一次性补贴,为听力、语言残疾人发放信息补贴。加快建设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体系。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暖优惠补贴政策和通信业务资费优惠政策。为特殊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康复、照护等服务。
6.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范围为残疾人家庭优先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
7.落实残疾军人、伤残民警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抚恤优待政策。妥善解决伤病残军人、伤残民警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生活待遇、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现实困难。保证残疾军人、伤残民警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优先享受扶残助残政策待遇、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8.加强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推动公共卫生立法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保障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保障和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基层社区积极协助残疾人应对突发灾害事故。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宣传,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专栏2 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项目 |
1.困难致贫监测和帮扶。继续完善因残致贫识别和预警机制,及时将返贫和新致贫残疾人纳入帮扶范围,因人因户落实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和社会救助等兜底保障措施。继续创建和扶持一批“助残就业基地” 2.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 4.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 5.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建立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补贴制度。 6.精神残疾人门诊医药费保障。将精神残疾人服药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对重度精神残疾人门诊治疗性基本药物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 7.残疾人信息消费支持。合理降低残疾人使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网络等服务费用,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及公益类APP流量资费。 8.残疾评定补贴。为低收入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和服务。 |
专栏3 残疾人公共服务重点项目 |
1.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及时掌握社区残疾人生产生活情况,建立“两委”委员、党员社区工作者、残疾人专职委员、志愿者与困难残疾人联系制度,经常开展走访探视,积极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2.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将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目录,统筹安排服务资源布局;为有长期照护需求和意愿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依托公共服务设施,为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料、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3.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在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阳光家园”),为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等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4.残疾人家庭支持服务。鼓励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人及其家庭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增强社会参与能力,让更多残疾人及其家庭有“微信群”、“朋友圈”。重点加强对残疾儿童、残疾妇女、老年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关爱服务。 5.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落实包保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残疾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残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为其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 |
(二)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帮助残疾人通过生产劳动过上更好更有尊严的生活
1.加强残疾人技能培训,完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保障和管理制度。各街道利用“阳光家园”培训平台,每年为300名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条件。对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采取“订单培训”和“点单培训”相结合,每年根据残疾人就业市场需求,采取“订单培训”方式,为企业定向培养残疾人技能。同时根据残疾人个人创业需求,采取“点单培训”方式,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制定个性化培训方案,进行点单培训。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的培训服务,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相应的职业素质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和各街道、社区联手,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每年主办1—2次残疾人就业招聘会,做好求职残疾人与用人单位的对接。组织残疾人积极参加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
2.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依法推进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定向招录,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对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行公示制度,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严格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拒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绝缴纳“残保金”的单位依法纳入社会征信公示范围;对超额按比例完成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监管,保障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就业服务等各项支出。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提高用人单位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积极性,采取资金扶持、规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措施,扶持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鼓励政府采购优先购买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大力扶持吸纳残疾人集中就业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加大盲人保健按摩行业品牌建设力度,加强盲人医疗按摩服务的管理,拓展盲人在文化艺术、心理卫生等领域的就业渠道。为残疾人特别是聋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
3.大力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到2025年,我区建成1-2个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培育3-5名残疾人创业带动就业的先进典型。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为残疾人创业提供个性指导、资金帮扶、产品推销等全链条创业服务,孵化2-3个残疾人创业项目。积极推进灵活就业,辅助性就业工作,对符合条件,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积极推动各街道兴建辅助性就业服务站,扩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规模。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支持手工制作等残疾妇女就业创收项目,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产业。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大力发展残疾人网络就业,拓宽残疾人劳动产品在线推销渠道。
4.改进残疾人就业服务。完善我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我区街道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作用,免费向残疾人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对符合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精准化服务。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建立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帮扶。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为残疾人办理相关证照,许可业务提供“绿色通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举办残疾人职业人才交流、残疾人就业产品市场营销、残疾人就业创业成果展示等活动。
5.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加强残疾人就业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无障碍环境及合理便利,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其平等待遇。加强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严肃查处强迫残疾人劳动、不依法与残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依法纠正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歧视残疾人的行为。坚决防范和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
专栏4 残疾人就业补贴和就业服务重点项目 |
一、补贴类 1.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自主创业、就业的残疾人经营场地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补贴、公用事业经费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给予补贴。 2.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对正式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履行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安排残疾人实习、见习实训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残疾大学生、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在实习见习实训期间,可按规定享受一定期限的补贴。 3.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机构建设、场地租金、机构运行、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和辅助器具购置等补贴。 4.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奖励类 1.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2.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给予奖励。对为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辅助性就业机构提供就业项目、经营场地等方面支持的企业或单位给予奖励。 3.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奖励。对参加国际、全国、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获奖选手,选送单位给予奖励。 三、服务类 1.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到2025年,我区残联机关干部队伍按照要求要有一名残疾人干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提供信息比对、专场招聘、职业素质培训 、见习、实习等专项就业服务。 2.残疾人就业创业助残品牌基地建设项目。扶持1-2个带动辐射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助残就业基地,安置和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加大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建立1-2个区级残疾人就业创业品牌基地。 3.残疾人文创产业发展项目。扶持1个吸纳残疾人就业、市场发展前景好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和劳动就业增收。 4.盲人按摩提升项目。集中安置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规范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的建设与服务。 5.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推进项目。加强辅助性就业机构基础能力建设。通过政府网联服务扩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安置残疾人规模,提升就业水平和质量。 6.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建立一个区级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开放式、全要素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扶持残疾人电子商务创业。 |
(三)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
1.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贯彻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继续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增加康复资金的投入,完善残疾人康复目录,提升康复服务质量,满足我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政策,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支持我区儿童福利机构增加和完善康复功能,配备相应的康复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与医疗机构加强合作,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完善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展基本康复服务内容,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康复机构双向转介制度,实现分级医疗,分阶段康复。加强社区康复,推广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促进康复服务市场化发展。完善康复人才职称评定办法和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第三方评估制度。
2.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服务。建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完善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支持社会力量及医疗、康复、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教育、就业、托养机构开展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推广社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回收、维修等服务。支持辅助器具科技创新,鼓励实施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
3.强化残疾预防。制定并实施我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结合每年的残疾预防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爱眼日、爱耳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节点,利用社区宣传网络,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形成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意识。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覆盖社区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期和儿童期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立继续针对先天性结构畸形等疾病实施干预救助项目,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育障碍致残。大力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能力和效果。实施慢性病预防干预措施,开展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减少慢性病致残。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和社区心理干预,强化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为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更多的人文关怀,预防和减少精神残疾发生。预防和减少精神残疾发生。开展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加快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备,提高自然灾害和火灾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自我急救能力,防止老年人跌倒、儿童意外伤害致残,减少因灾害、事故、职业伤害等致残。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开展残疾预防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单位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和康复的意识和能力。
专栏5 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项目 |
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2.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提升计划。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机制,确保康复服务安全有效。 3.康复人才培训项目。加强康复医疗人才队伍的建设,开展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 |
4.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坚持立德树人,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落实好“十四五”期间《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实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科学教育安置。
推行融合教育,以大汉阳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为契机,充分利用我区优质高中资源,配合教育局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使我区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青少年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稳步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加大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完善惠及学前至高等教育阶段所有残疾学生和有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的全覆盖资助体系,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进一步提高义务段残疾学生“两免一补”补助水平,对家庭困难的残疾学生优先补助生活费。在公办学校高中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优先享受国家普通高中助学金等政策。对就读中专以上学校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及残疾学生给予学费补助。完善残疾考生考试辅助办法,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
积极和教育部门联系,强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承担残疾学生教学管理工作的普通学校教师的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建立特殊教育教师和普通学校教师融合教育培训计划,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学校任教。加强特殊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评估。实施国家通用手语、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
专栏6 残疾人教育重点项目 |
1.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以大汉阳地区新建特殊教育学校为契机,发挥街道社区残疾人工作者作用,对适龄残疾儿童入学需求进行摸底排查,制定我区残疾儿童入学评估和送教上门标准,提高送教上门工作质量。 2.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积极和幼儿园联系,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幼儿,对残疾幼儿接受普惠性教育预支助。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 3.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充分利用我区中高等职业教育优势,积极发展完善残疾人职业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职业学院联合开展职业教育。支持我区中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为残疾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保障和便利。 4.融合教育推广项目。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和融合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对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资源教师及专业人员。 |
5.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继续积极推进文化进残疾人家庭“六个一”活动。即:订阅一份长江日报,读一本书,看一次电影,参观一次展览,游一次园,参加一次社区文化体育活动。鼓励残疾人参加“书香中国·阅读有我”等公共文化活动,持续开展每年一次“残疾人文化周”“残健融合”等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推动街道、社区创建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中心(站、点),不断满足残疾人文化需求、增强残疾人精神力量。扶持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和师资培养,建立两个残疾人文化艺术基地。培养残疾人特艺演员,钢琴家、残疾人轮椅舞蹈队,发展特殊艺术,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
6.推动我区残疾人体育全面发展。“十四五”期间,区残联将在每个街道建设一个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各社区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点,每个社区培养1-2名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队员,组织全区残疾人开展文体活动。为10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康复体育健身器材。组织广大残疾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积极引导残疾人参加省、市、区各种体育竞赛,将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身边化服务。
专栏7 残疾人文化体育重点服务项目 |
一、残疾人文化服务 1.群众性文体活动。鼓励残疾人积极参加公共文化活动,每年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残健融合”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 2.“六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项目。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六个一”文化服务(订阅一份长江日报,读一本书,看一次电影,参观一次展览,游一次园,参加一次社区文化体育活动),残疾依托社区文化设施,“阳光家园”等,创建具有汉阳特色的“残健融合”文化服务中心。 3.盲人文化服务项目。通过街道“阳光家园”、社区活动中心,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版本的电影、电视剧。 4.特殊艺术推广项目。组织支持我区残疾人轮椅舞蹈队开展文化演出活动,培养我区残疾人特艺人才领军人物。组织残疾人积极开展绘画、刺绣等艺术创作,支持残疾儿童少年艺术教育。 二、残疾人体育 1.组织我区残疾人积极参加市、区残疾人体育运动活动,组织残疾人开展系统体育训练,提升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 2.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结合全面健身计划,广泛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推广适合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方法和器材。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 3.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和区内体育机构合作,建立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加大训练基地的保障力度。 |
(四)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
1.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定,积极开展学法、普法、用法活动。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区“八五”普法规划。每年组织一次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提高残疾人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和维权能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法治教育进街道、进社区,聘请专业法律工作者,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不断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有效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更多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并提供履职便利。
2.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开辟残疾人法律救助“绿色通道”,聘用专门的法律顾问,帮助残疾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侵害、遗弃、侮辱、虐待残疾人的案件。采用律师“坐班制”,现场听民声、解民忧、出点子,为他们提供普惠、精准、及时、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建立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应急处置机制。
(五)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无障碍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区内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政府办公部门建有专供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服务窗口;街道、社区、商场、学校建有无障碍厕所;区图书馆专设盲文阅览室,盲人专用电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居住社区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社区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加快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水平。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管理,防止和消除盲道、坡道、升降机等无障碍设施被占用、停用现象。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加强无障碍监督,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
2.加快发展信息无障碍。推广便利普惠的电信服务,减免残疾人有线(数字)电视费用,提高残疾人家庭有线电视入户率和互联网普及率。对盲人聋人等特定信息消费给予支持。对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有线(数字)电视费用、宽带和手机上网流量费用等实行减免。
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以无障碍方式发布。推进智能化服务要适应残疾人需求,智能工具应当便于残疾人日常生活使用;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场所普遍配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逐步实现公共服务机构的信息无障碍。积极为视力、听力、语言残疾人提供电子盲杖、盲人读屏软件,聋人视频翻译软件,通信网络终端优惠等服务。
3.增强全民无障碍意识,发挥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残疾人志愿者队伍作用。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宣传册等方式宣传《武汉市无障碍建设和管理办法》。开展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活动。落实民生实事,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完成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地铁、轮渡全覆盖。
专栏8 残疾人无障碍服务重点项目 |
一、基础设施无障碍 1.道路交通无障碍。城市主要道路、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客运列车、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逐步达到无障碍要求。鼓励适合残疾人的电子地图研究和投入使用。 2.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单位优先推动无障碍改造。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旅游景区等无障碍厕所改造。 3.社区和家居无障碍。居住建筑,居住小区建设无障碍设施。为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家居无障碍改造。 二、信息无障碍 1.互联网信息无障碍。加快政府部门网站、公共服务网站和网络购物网站等无障碍改造。 2.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政府政务微信号、APP率先实现信息无障碍,引导新闻资讯,网络购物、金融服务、市政服务、医疗健康、旅游出行、学习教育、文化休闲等领域移动互联网应用无障碍改造,丰富适合残疾人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种类和功能。 3.自助服务终端信息无障碍。推进医院自助就医设备、ATM机、地铁自助检票设备、机场自助值机设备等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 4.公共场所信息无障碍。公共服务场所普遍配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逐步实现公共服务机构的信息无障碍。 |
4.区残联召开的残疾人会议,各种选举,要设有盲文专门选票,设立肢体残疾人专用通道,方便残疾人行使自己的权利。
(六)营造全社会助残和残疾人自强的文明社会氛围
1.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物、助残扶贫、助学助医等方式,为残疾人奉献爱心,提供慈善帮扶。
鼓励我区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实施助残慈善项目。健全志愿助残工作机制,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服务记录、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制度,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志愿助残服务。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关心我的残疾人邻居”、“牵着蜗牛去散步”和“红领巾小手牵大手”消费助残等志愿服务关爱行动。鼓励我区社会生活服务业发展布局充分考虑残疾人需求。倡导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服务残疾人志愿活动,扎实开展结对帮扶服务。支持残疾人群众组织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活动。为残疾人办实事。
2.在全区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环境。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活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残联内部信息渠道、微博、微信和公共客户端,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的现代文明理念,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
3.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大力宣传残疾人拼搏奋斗事迹、困难残疾人脱贫致富事例、党和政府惠残政策、社会各界助残举措,展示我区在残疾人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康复服务、文化体育、法律维权和无障碍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激发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每年从街道社区评选先进,树立典型,加强思想意识形态引导,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
(七)强化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1.强化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区残联将筹划建设一所区级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残疾人服务设施网络,提升区内残疾人服务水平。
2.落实建立区级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服务资源,构建区、街、社区三级联动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确保残疾人就近就便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目录清单。
3.依托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残疾人之家”。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依托街道残疾人“阳光家园”“阳光驿站”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站等平台,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指导、心理咨询、教育培训、辅助性就业、权益维护、辅具适配、文体活动等综合性服务。
四、推进残疾人事业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加强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
1.完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党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坚持区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支持残联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继续履行好协调推进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的贯彻与实施,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重大问题等职责,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议事协调作用。落实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
2.落实党建带残建制度。健全完善区级、街道残联向同级党委(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定期汇报残疾人工作的制度,加强残联组织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干部双向交流,落实残联干部“专兼挂”工作。
3.发挥残联党组织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1.改进代表大会人员构成。区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不低于70%。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不低于65%。
2.改进主席团人员构成。区残联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不低于70%。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委员比例不低于40%。
3.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区残联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健全undefined副理事长、理事参加执行理事会会议制度和主席团委员提案办理制度。健全五个专门协会,有效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机制。健全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协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执行理事会有关会议和活动。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程序,重大决策广泛听取基层、专家和专门协会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4.加强专门协会建设。依章程成立专门协会,选优配强专门协会负责人。专门协会根据需要可依法依章程增设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扩大联系服务本类别残疾人的覆盖面,加强专门协会的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诚信自律建设。
1.加强专职干部队伍建设。区委组织部将区残联在职在编干部纳入党政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残疾人干部比例不低于15%。注重选拔政治性强、残疾人认可、工作表现出色的优秀残联干部和残疾人工作者充实残联领导班子。每年残联干部参加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
2.增加挂职、兼职干部比例。区残联执行理事会至少配备1名熟悉基层情况、服务残疾人能力较强的挂职副理事长,不与执行理事会任期挂钩,挂职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3.加强区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健全区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区残联负责加强街道残联、社区残协主要负责人培训。
4.壮大基层工作力量。探索建立“残疾人工作者+社工+志愿者”的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在每个街道配备1名残疾人工作社工,并给予财政经费保障。每个社区根据情况相应配备残疾人工作社工或引进助残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社区网格员和社工参加残疾人工作相关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四)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
1.强化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区残联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场所和事业经费满足工作需要。指导街道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章程健全残联组织,设立主席团和理事会,理事长由街道承担残疾人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2.推进社区残协建设。在落实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完善残疾人工作。在社区普遍建立残疾人协会,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两委”职责,明确具体人员负责残疾人工作。
3.扩大残疾人组织覆盖面。支持残疾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依章程成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探索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媒体组织灵活设置残疾人组织,实现残疾人联系服务全覆盖。
(五)创新残疾人工作的载体和方式
1.切实担负起引导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思想政治引领贯穿残疾人各项工作和活动,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凝聚人心、团结残疾人跟党走的能力。通过深入开展“学听跟”专项活动、强化意识形态建设等方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广大残疾人的自觉追求和实际行动,引导广大残疾人把实现人生梦想融入中国梦伟大实践,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在参与社会生活中彰显人生价值。
2.建立密切联系残疾人群众制度。区残联执行理事会成员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30天。区残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保3到4个基层联系点,同困难残疾人结对子。通过市长专线、城市留言板、阳光信访、双评议等渠道和开设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网络互动等方式广泛收集残疾人群众的意见,定期反馈办理情况。
3.探索建立残疾人参与残联工作机制。通过“市长专线”“城市留言板”“阳光信访”“双评议”等渠道和开设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方式广泛收集残疾人群众的意见,定期反馈办理情况。通过邀请残疾人代表参与活动设计、任务部署、项目策划和工作考核,提高残疾人群众对残疾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4.加强残疾人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和残疾人服务资源信息库等信息平台,落实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长效机制,加强与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共享。落实好残疾人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创新服务方式和管理模式,切实提高精准服务水平,建设“智慧残联”。
5.拓展社会化工作方式。扶持培育助残社会组织,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完善购买服务目录,放大购买服务效应。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指导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健康规范发展。加强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联动,更好地维护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妇女、残疾儿童、残疾老年人的权益。
6.改革残联工作评价办法。以基层组织、残疾人及亲友和第三方为评价主体,以残疾人的参与率、满意率为评价重点,完善残疾人工作评价制度。接受残疾人群众评议监督。探索建立区级残疾人服务情况监测评价机制。
7.打造“阳光残联”。进一步健全符合残联特点的基础管理制度、基本工作规范,完善相关服务标准、执行程序、监管办法。残疾人服务重大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强残疾评定工作规范化、透明度,加强残疾人证核发与管理,推动各项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监督更加规范有力、服务更加精准有效。
五、规划实施和监测评估
汉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十四五”规划以及规划中所列的各项基本任务指标,区残联将分解在每年的工作计划中,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任务跟着项目走,加强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落实,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每年安排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时,提前做好规划的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区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将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监督和跟踪问效,组织第三方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发挥残疾人,残疾人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的桥梁监督作用,促进规划的有效实施。区政府和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四五”的中期和末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结果公开,对做得好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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