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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对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2021年度的3家社会组织年检情况进行公告。请还未完成2021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依法按时接受年检。具体情况如下。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年检结论为“合格”的:
武汉市汉阳区朗木滨江幼儿园
武汉市汉阳区陶家岭社区怡安养老院
武汉市汉阳区同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汉阳区民政局
202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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