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行动部署要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区范围及时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
本次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重点打击整治以下非法社会组织:
(一)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湖北”“武汉”“汉阳区”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坏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主要措施
(一)协调联动。成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政府办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区政府副区长肖永久任小组组长,区政府总值班室主任兰永杰、区民政局局长刘汉华任小组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各街道任小组成员(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并加入工作群,确保日常沟通(附件2)。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提出,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全面排查。区民政局及时排查全区登记注册社会组织活动情况,拟定一批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各业务主管单位,配合做好本行业、本领域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工作。利用官方网站及微博、微信平台开通举报专栏,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接受举报;加强对近年来各类举报案件、来信来访梳理甄别、串并分析,深挖线索;区民政部局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宣传专项行动,动员合法社会组织提供线索;督促指导街道办事处,基层派出所加大辖区排查力度,收集线索;借助新闻媒体宣传非法社会组织及其活动特点、危害等,提高民众防范和监督意识,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加大互联网巡查,发现网上活动线索。
(三)重点打击。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法制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区民政局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非法社会组织,要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对给与非法社会组织支持或提供方便的已登记社会组织,视情节依法予以警告、限期停止活动、责令撤换直接负责人、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区民政部局对于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严厉惩处;对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从严从重处理。建立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黑名单”,对其今后发起成立社会组织或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资格限制,推动实施联合惩戒。区网信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认定意见,依法依规依职责关停非法社会组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账号,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应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依职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从事与非法社会组织合格或为其提供活动便利的企业,并将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区税务局要配合做好相关部门移交的,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关联的市场主体和个人涉税违法线索的协查和核实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分类整治。针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性质、影响好坏等进行分类整治。对于开展有益活动的,积极引导,条件具备的依法予以登记,对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并办理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对于活动较少且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要求其自行解散;对于活动轻微违法的,在法制教育后视情况予以劝散或取缔;对于活动有较大社会危害的、构成犯罪的,要坚决取缔,依法严惩。
(五)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非法社会组织的甄别方法,发挥警示宣传作用,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监督意识。加强执法行动宣传,及时公告查处结果,发布工作进展及成效,公开曝光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有效挤压其生存空间,达到“打掉一个、警示一批”的震慑效果,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效果。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至5月)
区民政局及时排查全区登记注册社会组织活动情况,拟定社会组织异常名录(附件3);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制定全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6月)
领导小组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各小组成员充分利用各行业、领域技术和手段,挖掘有关线索来源,上下联动,突出重点,查处和取缔一批非法社会组织,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在全区形成压倒性态势,将打击整治专项工作抓实做好。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底)
区民政局会同各部门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区政府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通力协作。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部署,加强领导,明确主管负责同志、牵头部门和责任人、联系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实行纵向联动横向联合,形成打击合力。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向社会通报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认真总结,建章立制。要加强督导检查,要分阶段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报,决不允许走过场零报送的现象发生,要注意建立完善非法社会组织治理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从根本上遏制非法社会组织蔓延和滋生。
附件:
1、《汉阳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班人员名单》
2、《汉阳区各部门联络员信息一览表》
3、《2021年汉阳区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汉阳区民政局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
汉阳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班人员名单
组长 | 肖永久 |
副组长 | 兰永杰、刘汉华 |
成员 | 各相关部门、街道分管领导 |
工作人员 | 李浩、庄园、崔琛、吴琪、刘俊杰、陈云龙 |
附件2
汉阳区各部门联络员信息一览表
部门名称(部门+科室) | |||
科室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具体工作人员 | 联系电话 | ||
备注: 1、请各单位具体工作人员于5月24日下午16:00前加入汉阳区社会组织管理群,并回报此表相关信息。 2、汉阳区社会组织管理群群号:738770842,加群时请备注:部门+科室+姓名。 3、联系人:庄园、刘俊杰,联系电话:84770623,QQ号:295684711、530082455。 |
附件3
2021年汉阳区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业务主管单位 | 社会组织 | 社会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登记日期 | 纳入原因 |
武汉市文旅局 | 民非 | 武汉君越越剧团 | 52420100MJH271249P | 杨淑琼 | 2016年8月11日 | 连续2年未年检 |
武汉正藏图书馆 | 52420100675824112C | 周致嘉 | 2008年6月27日 | 连续2年未年检 | ||
武汉市卫健委 | 民非 | 武汉龙阳医院 | 52420100MJH271206A | 黄德全 | 2016年7月27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武汉市体育局 | 民非 | 武汉市碧波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 52420100584873082X | 杨睿 | 2011年11月11日 | 连续2年未年检 |
武汉市青少年射击俱乐部 | 52420100751800754T | 童俊 | 2003年8月12日 | 连续2年未年检 | ||
武汉市教育局 | 民非 | 武汉爱乐音乐学校 | 52420000441437443U | 熊康丽 | 2001年4月11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汉阳区公安分局 | 社团 | 武汉市汉阳区警察协会 | 51420105522728605E | 唐树人 | 1999年10月29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汉阳区科学技术协会 | 社团 | 武汉市汉阳区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 51420105666756488R | 王智斌 | 2007年9月5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汉阳区市场监督 | 社团 | 武汉市汉阳区消费者协会 | 51420105501295476N | 梁一坤 | 2006年5月11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武汉市汉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 51420105724678693Q | 刘斌 | 1999年10月27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
汉阳区科经局 | 社团 | 武汉市汉阳区企业信用促进会 | 514201057819884797 | 麻建雄 | 2005年11月25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汉阳区文旅局 | 社团 | 武汉市汉阳区音乐家协会 | 51420105347181787B | 李阳 | 2015年11月12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武汉市汉阳区舞蹈家协会 | 51420105347181808U | 许芳燕 | 2015年11月12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
武汉市汉阳区当代文化艺术家协会 | 51420105MJH3253820 | 卢建平 | 2015年11月4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
武汉市汉阳区陀螺运动协会 | 51420105574941491Q | 占治华 | 2011年6月21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
武汉市汉阳区旅游协会 | 51420105672769584R | 柯昌伟 | 2006年12月31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
武汉市汉阳区网球协会 | 51420105774555050U | 徐必康 | 2005年4月22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
汉阳区教育局 | 民非 | 武汉市汉阳区爱宝乐幼儿园 | 52420105059161888X | 陈思 | 2012年12月19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武汉市汉阳区百合幼儿园 | 524201050557366482 | 兰道丽 | 2012年11月21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
武汉市汉阳区银海艺术培训学校 | 52420105052034421U | 孙婕 | 2012年9月6日 | 连续2年未年检 | ||
武汉市汉阳区小白鸽幼儿园 | 5242010559793282X2 | 邓利军 | 2012年7月12日 | 连续2年未年检 | ||
武汉市汉阳区春蕾幼儿园 | 52420105597933582T | 董玲 | 2012年7月12日 | 连续2年未年检 | ||
武汉市汉阳区快乐教育艺术培训中心 | 524201055720398087 | 李柏龙 | 2011年4月27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
武汉现代英语培训中心 | 52420105728251697E | 熊家武 | 2001年12月25日 | 连续2年未年检 | ||
武汉星光艺术培训学校 | 524201057257724119 | 付龙洲 | 2001年12月25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
社团 | 汉阳区教育学会 | 5142010558485528X7 | 毛祥琳 | 1999年10月27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
汉阳区民政局 | 民非 | 武汉市汉阳区洲头街向阳社区(天伦)养老院 | 52420105303779824Y | 徐春华 | 2015年4月30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武汉市汉阳区老年公寓 | 524201053033476772 | 吴建华 | 2014年6月20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
武汉市汉阳区墨北社区康馨养老院 | 52420105591077893F | 高飞 | 2012年3月21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
武汉市汉阳区晴川颐养园 | 52420105565592306X | 田慧萍、张洁 | 2010年12月30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
武汉市汉阳区白鹤老年公寓 | 52420105695340385A | 闻千美 | 2009年11月16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
武汉市汉阳区七里社区老年公寓 | 52420105688832947J | 杜娟 | 2009年6月5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
武汉市汉阳区五墨里社区常青养老院 | 52420105679112796U | 常少芬 | 2008年8月28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
鹦鹉街道办事处 | 民非 |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街钢管社区便民服务社 | 524201050591655120 | 杨汉芳 | 2012年12月19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街自力社区便民服务社 | 5242010530345021X1 | 艾君兰 | 2005年8月10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
琴断口街道办事处 | 民非 | 汉阳区琴断口街汇福园社区服务站 | 52420105663492843H | 陈燕 | 2007年7月13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汉阳区琴断口街七里一村便民服务中心 | 52420105574942638P | 冯燕 | 2005年8月5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
直接登记 | 民非 | 武汉市汉阳区鹉动青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52420105MJH326940U | 王琼 | 2017年5月27日 | 2年以上未年检 |
无业务主管单位 | 社团 | 武汉市汉阳区文化创新产业促进会 | 51420105MJH3254383 | 安亚 | 2017年5月27日 | 连续2年未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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