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区纳入河湖长制体系的小微水体设立河湖长、管护员、监督员的公示
来源: 发文单位:汉阳区水务和湖泊局 汉阳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时间: 2019-12-26 10:17 【 打印 】 【 下载 】为全面落实《湖北省关于在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的指导意见》(鄂河办文[2019]11号)和《市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将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体系的通知》(武河湖办[2019]15号)精神,进一步打通治水护水最后一公里,将河湖长体系向小微水体延伸,促进我区河湖长制提档升级。现将我区纳入河湖长制体系的小微水体河湖长、管护员、监督员设立情况公示如下(详情见附件):
汉阳区小微水体“一长两员”(河湖长、管护员、监督员)名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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