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项目(南区—港口村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汉阳区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项目(南区—港口村地块)房屋所有权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其他社会公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及《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的规定,现在拟征收范围内公布《汉阳区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项目(南区—港口村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27日。
征求意见期间,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他社会公众可以到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地点领取《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表,并在征求意见期间认真填写,经本人签字后提交至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地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他公众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的,应当于征求意见期限内提交经本人签字的征求意见表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期满后,我们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对《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修改情况进行公布。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附件:汉阳区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项目(南区—港口村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场办公地点:港口小区19栋2单元102室、201室
联系方式:15871447901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