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 阳 区 人 民 政 府
房屋征收决定书
阳政征决字〔2022〕第3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现决定征收玫瑰街北路及侧路道路工程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具体范围详见征收范围红线)。房屋征收部门为武汉市汉阳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委托征收实施单位为汉阳区人民政府二桥街办事处。征收签约期限:自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月。
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实施补偿,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特此决定。
附件:1.征收补偿方案
2.征收范围红线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关于玫瑰街北路及侧路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的相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汉阳区人民政府决定对玫瑰街北路及侧路道路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玫瑰街北路及侧路道路工程项目
二、项目征收范围:本项目位于玫瑰街北路及侧路道路工程
项目沿线,具体征收范围详见附图。
三、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四、征收签约期限:自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月。
五、征收部门:受武汉市汉阳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委托,本项目由武汉市汉阳区建设局组织实施。
六、征收实施单位:
汉阳区人民政府二桥街办事处
七、征收现场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玫瑰街北路及侧路道路工程项目
征收办公室地址:汉阳区龙阳时代广场
联系方式:13536508945
八、监督举报电话:84468815
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之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关于玫瑰街北路及侧路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的规定,本项目位于玫瑰街北路及侧路道路工程项目沿线。于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21日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在项目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并征求了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的意见。根据《征求意见表》的情况,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无意见。
综上所述,此次公示的《玫瑰街北路及侧路道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符合征收与补偿规定,不作修改。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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