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江南岸综合治理工程〔知音大道(百威路~仙女山路)、知音大道(阳城东路~梅家湖东路) 道路排水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

关于汉江南岸综合治理工知音大道(路~仙女山路)、知音大道(阳城东路~梅家湖东路

道路排水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规定,汉江南岸综合治理工程知音大道(百威路~仙女山路)、知音大道(阳城东路~梅家湖东路)道路排水工程2021年1月5日-2021年2月4日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在项目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并征求了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的意见。根据《征求意见表》的情况,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提出的主要意见如下:

一、方案征求意见情况

(一)部分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提出要提供多处房源供选择,就近还建;

(二)部分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提出要对未经登记房屋面积进行测量;

此外,尚有部分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就自身特殊情况提出了一些个性化的具体问题、意见和要求。

二、意见采纳及方案修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提出的要多处房源供选择,就近还建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本项目是因城市道路建设需要而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中已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符合上述规定,故对该意见不予采纳

(二)针对部分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提出要求未经登记房屋面积进行测量意见。补偿方案中第四章第二款中已明确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对未经登记建筑面积予以测绘。

针对部分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就自身特殊情况提出的个性化的具体问题、意见和要求,因不涉及方案修改,将由房屋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在征收具体实施过程中予以研究、处理和解决。

综上所述,此次公示的《汉江南岸综合治理工程知音大道(百威路~仙女山路)、知音大道(阳城东路~梅家湖东路)道路排水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符合征收与补偿规定,不作修改。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20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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