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0X48944/2021-18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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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汉阳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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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阳政征决字〔2021〕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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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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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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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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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
发文单位:汉阳区建设局 时间:2021-01-26 10:40 【 打印 】 【 下载 】汉 阳 区 人 民 政 府
房屋征收决定书
阳政征决字〔2021〕第1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现决定征收南城巷(拦江路-显正街)道路工程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具体范围详见征收范围红线)。房屋征收部门为武汉市汉阳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委托征收实施单位为汉阳区人民政府建桥街办事处。征收签约期限:自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月。
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实施补偿,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特此决定。
附件:1.征收补偿方案
2.征收范围红线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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