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

机构简介

办公地址及电话:

机构名称: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汉阳区分局

联系方式: 027-84269950(政策咨询)

办公地址:汉阳区晴川街汉南路25号

机构职责:

主要职责

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中共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门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督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二)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配合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区级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统筹协调辖区配合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

(三)负责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以及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监督落实辖区减排目标。

(四)负责辖区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五)负责辖区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六)负责辖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承担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做好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等有关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辖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八)按照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保密等主体责任

(九)负责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设置:

(一)局办公室

下设机构
    (一)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汉阳)
    (二)汉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汉阳区生态环境事务服务站


领导成员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涂世平,主持区生态环境分局全面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工作。主管办公室。

副局长:黄雁,负责党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统战、老干、计生、档案、机要、保密、环境宣传教育、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工作。分管办公室、环境监测站。

总工程师:刘清华,分管市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负责环保目标责任制、政策法规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辐射及危险废物处置监管,负责污染防治与控制、环境监察及业务技术培训、机动车污染防治、“110”联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环境整治、环境统计工作;负责新闻发言人、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 维稳、人大、政协议题案办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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