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
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汉阳区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12-20 16: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更新调整。

一、政府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领导及分工、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工作机构职能及设置情况等;

2.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职能部门权力清单、“双随机一公开”信息;

3.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及符合公开条件的招标采购情况;

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5.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等政府网站发布。

2.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于时效性较强的政府信息,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或者在实施前予以公开;有效期内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本部门网站保存至少2年时间。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对需要本机关公开不属于《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2.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

公开权利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该《申请表》可以在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公安网站(网址: http://www.hanyang.gov.cn/)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①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向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场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有委托申请的,应当提交相关委托手续)。

②信函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在汉阳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hany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子栏目“依申请公开”中进行《申请表》线上下载)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到: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警务指挥处(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56号)。

③网站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提交在线申请时请根据页面提示提供真实信息,并确保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申请的处理

①审查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本机关将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

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

属于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登录汉阳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hanyang.gov.cn/)查询或获取该信息的渠道;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公开权利人申请的内容给予答复;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掌握该政府信息的机关;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三、工作机构、投诉方式及程序

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警务指挥处负责本机关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机构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警务指挥处;办公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56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27-85393337;邮政编码:4300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区长信箱

意见征集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区长信箱

意见征集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