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0
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无 |
|
|
|
|
|
|
|
|
|
|
|
|
附件11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区编办机关运行经费 53.82 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 29.1 万元。包括:货物类 19.5 万元,服务类 9.6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 52.05 万元。
附件12
相关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
上述(一)至(九)项中无对应收入的,请删除。
(十)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 行政运行(人力资源)(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