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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节期间不得出台涨价措施
2007-12-27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点击次数:

       昨日,省物价局下发紧急通知,“两节”期间严禁出台任何涨价调费政策。
     “两节”期间,物价部门将重点检查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商场超市的粮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还将对交通运输、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价格和收费加强监督检查。
       春运期间,火车票价格不上浮;公路客运票价在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幅度内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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